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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结账“漏扫”一块猪肉,被超市罚2万元!警方介入后发现……

近几年

超市自助结账越来越普及

自己清点商品、自助扫码结账

已经是很多人的习惯


近日,浙江宁波一老太太

在超市购物自助结账时

因“漏扫”了一块75元的猪肉

却被超市罚款2万元


这件事也在网上引起争议

老太太究竟是冤枉的

还是“钻空子”故意漏扫?

超市又是否有权罚款?


视频来源:极目新闻



“漏扫”75元 被罚2万


据报道

老人今年60多岁

那天购物结束正准备离开时

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下,查出

一块价值75元的土猪肉没有扫码


之后,该店工作人员

以老人没有支付全部商品款项为由

要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


老人很害怕

无奈之下

将手机中的3000多元

全部转到了工作人员的私人账户

还按要求签了份协议

说是自愿的


老人子女表示

这件事情还是在超市要求老人

支付剩余“罚款”时他们才得知

感到十分震惊,怒而报警

该超市的收银区




警方介入后
还原了事情的完整经过



超市向警方提供的过往视频监控显示

这位老人在自助收银机支付时

不止一次有“漏扫”之嫌

并已引起超市工作人员注意


目前

当地警方调查处理了此事

超市方已出具了谅解书

并退回了罚款

老人及其家人也

不再追究超市的高额罚款行为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有人认为

多次“漏扫”、有盗窃嫌疑的话

按理就是该罚



也有人认为

要罚也是警察来罚

超市没有处置的权限

更何况是将罚款

转入员工私人账户

更是让人难以理解



其实,无论是顾客的“漏扫”行为

还是超市的“罚款”行为

在法律层面都有定义



故意漏扫是盗窃
但超市无权罚款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建认为,顾客如果是故意逃单或有多次“漏扫”行为,可以认定为盗窃。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漏扫”、逃单可能涉及犯罪,该行为在刑法上实质上与传统的盗窃区别不大。付建律师认为,购买商品只对部分商品结账,未结账的商品实际上就是属于盗窃的赃物。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构成犯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付建律师称,上述案例中,老人如果确实多次故意“漏扫”,那就是多次盗窃,虽然从金额上看达不到立案标准,但如果调查发现2年内达到3次,同样构成盗窃罪。一旦警方认定她多次盗窃,是要追究她的刑事责任的。


罚款则是行政执法行为,超市无权对消费者进行罚款。付建律师认为,上述超市私自处罚顾客2万元的行为不合法,无论顾客的行为能否认定为盗窃,超市都无权罚款。


同时,超市工作人员用私人账户接收老人3000多元罚款,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尽管数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可以追究其相应的民事责任。


此外,有网友问及,超市往往会在显眼的位置张贴“偷一罚十”,是否有效?律师认为,超市罚款行为是私力救济行为,也是违法的,如果有关部门调查,也会对超市进行罚款处理。



多种方法能否防止盗损?

为了节省人力成本,大型商超近年来多会采用自助收银机,这也导致了“漏扫”现象频出,商家也要承担顾客“漏扫”造成的财产损失及风险。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华润、盒马、沃尔玛等大型商超会在自助收银机结账区安装监控,并安排人员在一旁监督,一旦发现“漏扫”,会立马查找原因。


对此零售业资深从业者、新零售新媒体观察员宋九亮表示,超市自助收银区无论是张贴告示提醒顾客,还是安装监控、安排人员监督,其实更多的是为了震慑顾客,督促顾客自律,“超市的监督员往往只是简单地看一下付款明细单,顾客还是有机会逃单。”
在广视君看来,自助收银是一个新的消费体验,也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信任。


这种信任更多需要商家特别是大型商超利用现有的条件和技术加强引导、监督,遇到故意“漏扫”或逃单可报警处理。同时,也需要每一位消费者自觉自律。


各位街坊,你怎么看?




来源:宁波日报、极目新闻、央视网
责编:李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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